院长致辞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长春人文学院(原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自建校伊始,高度重视法学专业教育和学科发展,始终把法治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2001年我校成立法律系,2020年10月我校正式成立法学院。多年来,在学校董事会和领导班子带领下,法学院教职员工努力践行“勤奋开拓,自强育才”的校训精神,守初心,谋发展,为政法部门、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合格的法治人才。如何在过去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法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这是我和我的同事必须回答好的根本问题,也是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为了答好这张考卷,我和我的同事们将秉承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治人才培养要求,从四个维度入手,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法学院的发展方向和坐标定位。
第一,我们的法学院是人文学院的法学院。在人文学院的办学历程中,穆树源董事长和他的创业伙伴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与困苦,坚定执着,披肝沥胆,追求卓越,充分展示了穆树源董事长为国分忧、造福社会的教育家情怀。这样的情怀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法学院的全体师生必须倍加珍惜,不断传承,让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穆树源董事长亲自确立的“勤奋开拓,自强育才”人文学院院训,为法学院的长远发展持续赋能。
第二,我们的法学院是具有人文精神的法学院。人文精神的基本内涵在于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主体价值,为此,在法学院发展实践中必须始终强调并突出“以人为本”这一主线。要积极引导每一位老师和学生激发自身的内在潜力,让每一位老师和学生认识自己、相信自己、挑战自己、成就自己,努力达致摒弃小我、实现自我、追求大我的人生境界。
第三,我们的法学院是具有人文特色的法学院。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为此,我们要切实强化教学的中心地位,在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深度融合中凸显法律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进一步完善以提升应用能力和学习能力为核心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学科建设的稳步发展。要让我们的学生在知识体系、实践思维与能力、法律职业伦理三个方面学会像法律人那样思考,领悟到法律是公正与善良的艺术,乘良善之舟、行光明之处是法律职业者的心性所在,从而为从事法律职业储备不可或缺的实践理性与职业伦理素养。
第四,我们的法学院是具有人文魅力的法学院。法学院的职能可以概括为:培养法治人才,开展学术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传承法治文化。我们的老师要把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法治人才作为自己的初心与使命;我们的学生要把励志勤学、刻苦磨练、不断成长进步作为自己的信念和追求。法学院要始终充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洋溢蓬勃向上的青春活力、展现改革创新的时代风采,成为老师和同学们积淀人文底蕴,探求法治意蕴,心向往之的博雅之塔和精神家园。
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将在学校董事会和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团结奋进,积极进取,为全力建设国内应用型一流民办大学做出我们的努力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