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长春人文发[2021]16号文件《长春人文学院优秀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之规定,现统计2022年科研成果扶持情况,凡是符合扶持条件的作者,请先在科研系统上填报您的成果信息(科研成果审核状态显示为未审核代表提交成功,等待审核即可;审核状态显示为院级不通过代表上传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需修改后重新上传,请各位老师在要求的截止日期前修改完,逾期不予受理,望周知),在2023年4月25日前上交您的科研成果原件(论文期刊类、检索报告、著作交原件,专利、获奖交彩印复印件),科研系统内未提交、院级不通过未及时修改的成果和原件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成果一律不算在统计范围内,两者缺一不可。
办公地点:东区行政楼A206
联系人:王蕴晴
联系电话:84579041(QQ:438922161)
科研产业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