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专业建设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专业法律知识理论、技术与方法,具备相应的法律实务能力,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毕业后能在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学校等单位从事法律实务、法学理论、法学教学等法律服务工作。
2.专业建设
(1)转变教育观念
(2)加强应用性人才的培养
(3)构建应用性教学体系
(4)促进学生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二、学制及授予学位
本科学制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学位授予的规定,符合学校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课程设置
课 程 |
基础(选修)课程 |
主干(核心)课程 |
法理学 |
民法总论 |
宪法学 |
物权法学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 |
法律文书 |
债权法学 |
犯罪学 |
合同法学 |
律师实务 |
商法学 |
法律诊所 |
公司法学 |
模拟法庭 |
侵权责任法学 |
刑事司法实践 |
刑事学 |
证据学 |
刑事诉讼法学 |
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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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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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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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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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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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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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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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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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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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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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与教材教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