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李洪祥教授应邀参加第十二届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
第十二届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于4月19日在北京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论坛以“新时代婚姻家事法治的创新实践”为主题,聚焦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热点议题。来自全国各地有关政府部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妇联等部门的代表,以及学者、公证员、律师等380余人出席论坛。我院李洪祥教授应邀参加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家庭审判程序问题,分五大板块进行了专题研讨。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人文学院教授李洪祥,在大会上发表了题为《夫妻间房产返还与补偿规则释论》的主旨发言。李洪祥教授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5条夫妻间给予房产约定的性质入手,以法律规范适用应当体系化慎思为视角,明确了《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5条与《民法典》其他法律条文的衔接关系,特别是与《民法典》赠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制、情势变更原则、男女平等实现等关系,为准确理解与适用该条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编辑:秦佳琪
初审(一校):张洪宁
复审(二校):秦佳琪
终审(三校):元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