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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持续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发布日期:2023-09-06 18:31 点击数:

9月6日13时30分,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宋彦军主任对法学院新学期教学工作进行了指导,会议在西区四号教学楼会议室召开,法学院全体教师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上,宋彦军主任提出,教学工作要从“确立标准标杆”、“明确培养目标”、“抓常规、促养成、形常态”三个方面常抓不懈。法学专业学生应当具备专业的职业能力、就业能力,满足社会的需求,学院应当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动起来、累起来、忙起来、活起来。同时也应举全校之力,通过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实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科、专业、课程、大纲、教案均应当按照审查评估的要求明确标准,未达标的专业课程应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宋彦军主任还强调,教学相长,课堂教学要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教师传授转变为学生能力提升、从知识体系的学习转变为认知体系的构建;从群听群学灌输转变为学生独立的自主学习;从教师是用来教转变为教师是学生用来问。法学院的全体教师在会议上与宋彦军主任充分讨论交流了课堂教学的“四个转变”和“两性一度”的标杆目标应当如何具体实现等问题。

法学院将继续以教育教学新理念为抓手,不断凸显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细化常规管理,深耕课堂教学,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文字:法学院 图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