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生活中的法理”系列论坛是法学院开拓学生视野、提高青年教师科研与学术交流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学院推进教学改革、创新学生工作的有益尝试。现将本论坛的开展规则与流程作如下说明:
一、开设时间
每月至少举办一次,每次开展的时间为2小时左右。
二、开设地点
参加人数30人以内的,地点为4号楼106会议室;人数超过30人的,依据参加人数的规模另寻教室。
三、组织负责部门
法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四、开设具体流程
(一)准备工作
1.董政老师为本论坛的固定主持人,其他全体教师每人轮流担任协助主持人,负责与固定主持人商定每期论坛的选题,确定4名主报告学生人员以及评议老师人选。
2.两位主持人老师在论坛开始前至少一周公布选题。
3.在选题公布后,学生会学习部负责统计参会人数以及主报告学生的报名人数。
4.参会人数大致统计后,确定论坛地点与时间。
5.主报告学生在论坛开始前三天将主报告论文发送于两位主持老师进行初审。主报告无字数要求,但需写作规范、结构清晰、论证充分。
6.主持人老师初审完之后,将经过修改的主报告发送给主报告学生各自的评议老师。之后的主报告修改,将由评议老师负责。
(二)论坛开始流程
1.固定主持人老师开场介绍主报告同学与评议老师,引题并依照顺序让学生作主报告。
2.主报告每人不超过10分钟。
3.主报告学生全部发言完毕后,由固定主持人老师引导评议老师进行点评。评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评议结束后,进入自由讨论环节,由担任协助主持人的老师负责接下来的全部环节。自由讨论的发言人可以是在场的所有老师和同学。
5.最后,由担任协助主持人的老师作本次论坛总结。
执行编辑/李响
审核/孙炜煜 张昊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