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遵守《公安部令第82号》,结合校园实际情况,为保责任明确,校园网内禁止使用NAT设备,代理设备,网络共享软件等。
办公区后续如需扩展有线网络接口,可以使用交换机,如需扩展无线网络,可以使用AP。
寝室区不可自行扩展。
已有路由器可按照附件来修改设置。
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处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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