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国家第八个宪法日,加强同学们的爱国爱党意识,加深同学们对宪法的认识,推动优良教风、学风建设。长春人文学院法学院于2021年11月30日19时在西区四号教学楼110教室召开“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主题宣讲活动。此次活动的宣讲人是我院学生会学习部工作人员王俪然,2021级全体同学参加了本次活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活动伊始,同学们观看了《国家宪法日宣传片》,通过视频,同学们深刻了解了宪法在我国根本大法的地位,以及宪法日设定的原因和意义。活动第二项,王俪然同学进行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为题的宣讲。她首先为同学们介绍了宪法一词的来源,以及宪法日设立的原因。设立国家宪法日,目的在于纪念现行宪法的诞生,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随后,王俪然同学详细介绍了宪法的概念与特点: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最后,王俪然同学带领同学们进行了宪法宣誓。同学们铿锵有力的声音回响在110教室,宣誓完毕,王俪然同学宣布活动结束。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可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愿同学们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加深对宪法的认识,把今天的收获与未来学习生活结合,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编辑/贾翕媛
审核/杨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