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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院活动||学术论坛| 生活中的法理第一讲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22:45 来源:  作者: 点击:

2020年12月7日17时30分,生活中的法理第一讲在我校西区四号教学楼106会议室开讲。本次论坛由宋彦军教授、董政老师担任主持人,院长尹彦久教授、副院长耿艳文副教授出席,此外,我院还特邀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孟融博士、长春理工大学讲师刘茵琪博士为大家指导。

秉持着将法理学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提升我院学子的法律思维及法学人文素养的目标,我院特此开展针对全体师生的学术论坛活动——生活中的法理。本次论坛,大家围绕着“后疫情时代下的个人自由”的主题展开探讨。

活动伊始,18级尤一钦、许林晖,19级毕瀚文、史宇杰分别为我们做了“比例原则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适用”“新冠肺炎防控中的隔离措施”“论后疫情时代下个人自由与公共权力的防控边界问题”“被保障的大多数”为题的主题报告,随后尹彦久教授、耿艳文副教授、孟融博士、刘茵琪博士分别针对四位同学的报告进行评议。

尹彦久教授就尤一钦的报告表示,要以合法性的思维来观察生活,并指出法理学的核心:从生活中提炼法理,以法理透视生活。耿艳文副教授认为,在法学学习中,法条解释是最基础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技能,这一点在许林晖同学的报告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孟融博士从如何写论文的角度为切入点,对毕瀚文同学的报告进行评述的同时,也为在场的其他同学提供了写论文的技巧。最后,刘茵琪博士对史宇杰的报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对其文章的行文思路、语言表述予以肯定,同时对不足的地方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在接下来的自由交流时间,各位同学就本次主题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最后,宋彦军教授进行总结,她希望该学术论坛的开展,可以激发同学们的学习之情、点燃思考之光、赢得收获之美。

本次论坛的开展,为同学和老师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对我院学子法律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具有推动作用,对进一步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有着积极意义。

希望接下来的“生活中的法理”系列学术论坛能够给我院师生带来更多互相学习与进步的机会,将法理知识真正融入至生活中。


执行编辑/李响

审核/张昊慈 孙炜煜